关于对矿产品价格认定中有关问题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价格认定工作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根据最近几年的价格认定工作实践,主要针对矿产品价格认定谈一些工作中的难点和解决办法。

一种是灭失的或者尚未开采的矿产品。他们既有共同点也存在差异。就共同点而言,都是无法完全有效地确认矿产品品级。灭失的,有些能依据地域相近处现存矿产品作为参照,比如盗挖的坑附近矿产品。这种情况对于灰岩、河砂可以适用,因为此类矿产品临近地块的差异性小。有些差异性大的比如花岗业内专家一般从花岗岩断面上观察白筋、裂痕等不确定因素来确定整宗矿产的优劣,对于局部的质地也无法完全确认品级业内专家尚且隔皮猜瓜”,更何况我们非专业人士。第三方检验鉴定报告是矿产品价格认定很重要参考因素,但是第三方检验鉴定报告里会备注一条:本次检验仅对送检样品负责。这些都是中介机构自我规避风险的方式,倒也无可厚非,但是有时候却成为我们价格认定的一道障碍,因为我们的结论书需要参考这些鉴定书。样品是否能全面代表并反映矿产品实际状况在心里始终有个问号。这种存疑状况严重左右认定的判断,所以现场查看尤为重要,有时候要单独聘请专家再次查看。

对于现场存在的矿产品,认定起来也非轻松简单。有些已经开采好堆放现场的矿产品品级一目了然,但是尚未开采的会面临很多问题。就灰岩而论,通过裸露于地表部分观察,质地似乎一般,但经过调查,附近一个地质带有很多景观石(俗称吨位石),南方人比较喜好因而市场销售活跃,价格是建筑用灰岩的2-3倍。再举例,一花岗岩矿山因为排险,需要对矿口附近的花岗岩进行设计施工,该矿口一直产出优质花岗岩,市面价格为300-500元/立方米,施工动用的花岗岩为矿口临界,所以纯粹按照花岗岩碎料认定价格偏低。我们又找不出按照优质花岗岩出具价格的依据,所以认定价格比较困难。为此只能要求委托方在协助书内确定花岗岩用途(即饰面用或是建筑用或是仅作碎料用)。

对于渣石土的价格认定。其实渣石土不是一类独立的矿产品名目,只是第三方对于混杂的矿产品无法确认具体名目,所以简单地按照渣石土出具鉴定报告。我们的方法是向委托方提出,要求第三方出具矿产品比例。最后第三方按照我们要求出具了比例。我们价格认定就可以按比例进行认定,这样就“有章可循”了。

我们的工作就是在这种边干边学中不断摸索和探索,始终坚持原则第一,讲求柔韧度,在规避风险点上想办法找思路,形成自有的一系列措施,出具了高效合理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平邑县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 沙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