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矿产资源价格认定工作及问题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郯城县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自2018年1月以来,共完成矿产品价格认定案件24件,认定总金额5301.42万元,主要涉案标的为建筑用砂、页岩、砂岩等矿产品。其中涉刑事案件22件,认定金额3456.87万元;涉行政案件2件,认定金额1844.55万元。

一、 主要经验和做法

1、价格认定协助书要求详尽、准确

价格认定协助书是提出机关依据侦查、调查的结果,对价格认定事项、价格认定目的进行明确的文书,是价格认定机构办理案件的主要依据。严把受理关,让受理机关尽可能的提供详尽的信息,对于价格认定机关规避风险,明确办案思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郯城县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在办理涉矿产资源价格认定时,要求提出机关在价格认定协助书中明确矿产品的种类、品质、数量等相关信息,明确价格内涵(原矿价格、矿产品出厂价格、矿产品批发价格、矿产品零售价格)。为更好的了解案件情况,我们还要求提出机关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2、标的查勘要求专业、规范

(1)现场查勘时,由自然资源部门专业人员协助。矿产品价格认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我们在现场查勘时,均要求提出机关同时联系自然资源部门专业人员提供协助,对专业性的问题提供支持,提高现场查勘的效率。

(2)由地质勘查机构出具专业的技术报告。由于矿产品的品种、品质等方面的鉴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往往需要用专业的设备进行实验室鉴定,仅凭现场查勘难以精确的确定。一些非法采矿案件,现场仅余矿坑,我们价格认定人员也无法通过现场查勘准确计算数量。专业地质勘查机构出具专业的技术报告有助于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科学性、准确性。

3、市场调查尽可能精准、面广

(1)携带样品进行市场调查。在现场查勘时,我们均做到多点采样。市场调查时带样品咨询专业人士,有利于提高市场调查的准确性。

(2)由相关机关协助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我们可联系相关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对同行业的其他多家单位进行调查,以便广泛收集资料。

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 矿产资源不同价格内涵认定结果差距较大,当事人难以接受。矿产资源市场交易环节较多,非法出售矿产资源、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窃等不同罪名所要求的价格内涵涉及矿产品交易的不同环节。并且涉矿产资源犯罪往往存在一条龙犯罪,多个嫌疑人不同罪名、不同环节,同一批矿产品在同一个基准日认定价格差距较大。这种情况下,部分嫌疑人甚至一些办案人员难以理解甚至提出质疑。

2、 部分矿产资源不存在成熟的交易市场,价格调查难度大。由于政府对矿产资源开采出售上的限制,部分矿产品仅限于企业自采自用,没有形成成熟的交易市场,造成市场调查困难。

3、 部分矿产品最佳用途难以确定。部分矿产品用途较多,作为非专业人员,难以确定最佳用途,寻找最佳调查对象。

三、 工作建议

1、 与自然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市场调查协作体系。由有关部门确定合法的矿产品交易主体,排除非法交易信息。

2、 制定矿产资源价格认定规则,对矿产资源价格认定从提出、查勘、调查到出具结论书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3、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通过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矿产资源价格认定的认识。

4、 建立矿产资源相关企业名录,便于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市场调查。

                                              (郯城县发改局  李新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