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贵单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要求及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相关业务部门(价格认证中心)及其同志热情主动、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是宣城市纪委监委2021年1月20日写给市发改委感谢函中的一段话。
2021年,为进一步履责尽职,做好涉刑事案件、涉纪检监察案件和涉税务征收价格认定(简称“三涉”)工作,我中心认真落实《价格认定规定》和《安徽省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规定》,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不断增强价格认定人员依法依规认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规定》学习研讨。定期组织开展《价格认定规定》和《安徽省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规定》学习和研讨,要求全体同志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规定》其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全面对标,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注重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主动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认真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督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预警、管控、监督、问责等制度建设,增强了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职责意识、风险防控意识,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价格认定人员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价格认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认定服务效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同时加强对外聘专家的廉政宣传教育、增强专家的职业道德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专家管理制度,确保价格认定工作质量。 (安徽省宣城市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