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成功调解全市首例价格争议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学习并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造优良营商环境,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在郑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的指导下,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改委价格服务科联合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郑州市首例价格争议纠纷案件。

今年7月20日,郑州市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灾害,期间,有三户车主的车辆被某单位倒塌的围墙砸毁。随之,三名原告起诉至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要求围墙倒塌单位对被损车辆进行赔偿。对此,管城回族人民法院会同管城回族区发改委,协调解决期间的价格争议纠纷。这是全市首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案件。接到该案件后,管城回族区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积极热情发挥价格认定工作专业优势,先后两次到现场查勘三辆损毁汽车的状况,并多次走访二手车市场,搜集案件标的实际价格,与四方当事人沟通。11月12日上午,在调解会上,郑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会同管城回族区发改委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及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以市场价格为切入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分析利弊,依据被损毁车辆的市场价值,提出分别赔付4.5万元、2万元、1.4万元的调解方案,最终与四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赔偿协议,成功调解该案件。

对此,郑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主任李猛说,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郑州价格认定机构和人民法院进行诉调对接的有效尝试,也是郑州价格认定机构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成功实践。下一步,我们将号召全市价格认定系统主动作为,用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努力把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发展与省会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郑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