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在社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站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结合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实际,在城关镇东关社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站点,逐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依托人民调解和价格服务网络工作载体建立“社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区调解站”),负责价格争议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居民提出的咨询或投诉,并负责现场答疑解惑。调解简易价格争议(指价格争议标的单一、金额小或适合当场调解的价格争议事项),及时解决物业、停车、餐饮服务和重要商品等价格纠纷易发方面问题,并认真做好社区调解站的工作台账,对每起争议实行一案一档。

社区调解站的调解员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兼任,兼职调解员不少于2名,负责社区调解站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有条件的社区可选聘懂法律、有专长、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另外,区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指定1名价格认定人员作为社区调解站的联络员,负责与社区调解站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当社区调解站受理了适用简易程序的价格争议事项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近从快处理;情况复杂时,社区调解站当场不能解决的价格争议事项,应移交给区发改价格认定中心进行调解;遇重大疑难价格争议时,通过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强化部门之间协作,建立部门联系人制度,形成密切配合的联动调解格局。

社区调解站的建立有利于拓宽基层价格争议调处渠道,提升街道社区价格争议调处的能力,确保辖区内的各类价格争议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下一步,区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将聚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价格争议调处“进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调解站”建设。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触角延伸至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分级化、便民化、常态化,以实干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