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改委顺利完成价格纠纷诉前调解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日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郑州市司法局三家单位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郑中法【2022】34号)已下发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这标志着郑州市价格争议纠纷诉前调解工作进入快车道。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关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郑州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期间,价格认定中心专职人员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认真对接,针对“调解原则”、“调解范围”、“调解渠道”、“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沟通和明确。日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下一步,将继续联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司法局相关部门,指导全市基层价格系统,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为全市创造优良营商环境和平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郑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