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入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意见》,充分发挥价格争议调解“定纷止争”职能,近日联合淄川区人民法院、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淄川区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衔接配合及价格争议调解平台启用实施方案》,并建立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成立了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争议调解委员会。

为将此项工作落地生根,该局积极协调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委派价格争议调解员,着力解决经费和人员瓶颈,大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平台推广运用,全面推动价格争议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实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对点互联互通,探索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在线申请、在线司法确认及在线提起诉讼功能。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先试点后推广方式组织实施,确定在主城区已设立的14处价格争议调解室中选择1-3家基础条件较好的调解室先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