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召开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2022年7月7日,陕西省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

会上,宝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卫文杰、立案一庭庭长赵宪等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站式多元化解争议纠纷的功能作用和有关工作情况;宝鸡市发改委副主任周于路、市价格认定中心副主任陈志平等介绍了近几年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站点景区、社区全覆盖等有关情况。双方围绕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价格争议纠纷全流程在线多元化解、通过线下调解推动线上调解、共同探索实践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新模式交换了意见,达成了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共同促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多项共识,双方同意在实践中提高站位、发现问题、创新方法,为形成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基层法院和基层价格认定机构推广打下良好基础。

近年来,宝鸡市发改系统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克服疫情常态化的不利影响,在做好价格认定日常业务的同时,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理念,全面加强三部委《意见》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力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进景区、进社区、进小区,引导人民群众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价格问题提供了一条“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全市挂牌设立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共计174个,其中眉县和渭滨区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设置A级景区、基层社区全覆盖,陈仓区、扶风县、岐山县、麟游县实现A级景区全覆盖。与此同时,组织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全省历次线上培训,聆听专家教授讲解“在线调解实务工作培训”“多元解纷之金融纠纷调解”“提升调解成功率的心理因素”“人民法院一站式调解讲座”等,提高了价格认定队伍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按照“机构人员全纳入、线上线下共推进”的工作目标,今年上半年,宝鸡市价格认定中心和所辖12个县区价格认定机构已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为当地人民法院的合作调解机构。宝鸡市将以此为契机,探索线上调解新途径,研究线下调解新方法,树立多元调解新理念,大力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和社会治理创新工程,努力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便民化、体系化、常态化。

            (陕西省宝鸡市价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