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快速调解一起价格争议纠纷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近期,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成功“面对面”化解一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是自我中心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以来,首次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合作,开展与当事人双方“面对面”的现场调解,在全区开创了“先河”,开辟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对接司法机关的新路子,在全区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2022年6月7日,我中心副主任钟茂林、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负责人韦净羚受柳北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邀请,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吴某与刘某于2021年因发生争执打斗,吴某被刘某打伤,手机被砸坏。吴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按照手机原价对其进行赔偿。刘某表示同意赔偿,但认为该手机已使用过,其价值已远低于原售价,且吴某主张的手机型号与其提供的购买收据上记载的不同,仅同意按照损坏后的残值进行赔偿,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争议。为此,柳北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与我中心调解办取得联系,希望我中心参与此案进行调解。

虽然价格争议的焦点标的只是一部小小的手机,但是我中心不敢丝毫怠慢,我们首先与法院工作人员明确了涉案手机的具体型号、购买时间及损毁日期等相关情况,按照价格认定标准程序对该手机的价格进行了测算,确定了其价格区间;然后通过办案法官了解具体案情,在得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吴某与刘某原本是亲戚关系,原告吴某起诉被告刘某的初衷是要获得对方的当面道歉和精神补偿,而且被告刘某之前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了,其个人经济条件较差,若赔偿金额高则不利于化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我中心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对涉案手机的市场调查结果,从市场价格调查、价格认定程序方法、政策法规等各方面解答了当事人对手机价格的疑问,依据实际情况,聚焦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赔偿费用、承担能力等问题,我们以该手机价格区间的低值为目标开展调解,经过与法官的相互配合,释法说理、换位思考、降低分歧,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对我们的建议价格予以认可,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于次日履行完毕,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就此得以圆满化解。

我中心成功开展“面对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案例引起自治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次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麦贵富、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时越红等一行4人,来到柳北法院调研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柳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杨壮志、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冬云以及柳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宁冰、副院长张曦等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座谈会上,麦贵富巡视员对认证中心成功调解价格争议纠纷案件予以高度肯定和好评,并强调在人民群众纠纷矛盾日趋多样化、多元化的大背景下,认证中心要持续加强与柳北法院协作,切合满足群众需求,向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高效的“解纷”措施、机制和办法,打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柳州模式。

下一步,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将持续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拓宽合作范围,致力于建设和完善便民、高效、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价格争议纠纷的处理能力,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与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广西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