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例“总对总”价格争议纠纷诉前调解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0月19日下午,衡阳市发改委价格认中心协助石鼓法院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涉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这是湖南省首例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涉价格争议纠纷案件。

立案时,石鼓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原告诉求给付货款的证据充分,但诉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不充分,据此判断违约金系本案争议焦点,故将该案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委派衡阳市发改委价格认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经过充分调查,利用专业优势,第一时间计算出该案违约金市场合理水平及计算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对违约金作出了认定。调解过程中,被告反复强调违约系事出有因,且原告也有过错,情绪比较激烈,坚决不同意支付违约金。石鼓法院特邀调解员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积极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市发改委价格认中心工作人员也从价格专业角度,逐条逐项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在衡阳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和法院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对本案违约金的认定均表示认同,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将人民调解的柔性与行政调解的专业性有效结合,开辟了“人民调解+行政专业调解”价格争议诉前调解新模式,大大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时间和费用成本。下一步,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将加大同石鼓法院紧密配合,继续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构建高效便民的多元解纷局面。

          (衡阳市发改委价格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