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完善价格争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以调解自愿、依法、公平、公正、便民高效为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财物损失价值看法不一致各类商品交易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产生的价格争议纠纷作为调解试行范围。价格认定机构的调解案源包括人民法院诉前和解中心委托的价格争议事项和本辖区社会公众直接委托调解的价格争议事项。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共同成立佛山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价格认定机构对符合调解范围和受理条件的价格争议纠纷依法进行公正调解,对部分价格争议向法院提供调解意见。

《方案》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都做了详细的部署安排。各部门会根据价格争议纠纷的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合作开展调解技能培训,积极总结调解工作经验,不断优化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解纷和价格争议司法协同合作机制。佛山市价格认定机构将根据自身的和技术优势,在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