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积极落实国家试点任务 价格认定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初步建立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7月12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价格认定业务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的通知》,自7月26日起,河北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省公安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和省法院“冀时调”调解平台实现跨部门对接,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价格认定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在我省初步建立。

2021年9月承担国家试点任务以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把落实试点任务作为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靠前部署,重点推进。

2021年11月,抓住河北省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有利时机,将构建与公检法等部门多跨协同机制,纳入省级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为完成试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结合落实国家平台分布式部署任务, 2022、2023 年连续两年申请分布式部署和平台对接专项资金,为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资金保障。

推进试点的过程正逢新冠疫情反复、防控形势严峻的时期,河北省价格认定中心克服疫情影响,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把握时机,积极推动工作。特别是今年 4 月初公安部、国家认证中心联合调研组到河北调研指导后,各项工作步入了快车道。在国家中心的指导、支持下,进一步强化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督导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中心主任带队,成立平台应用推广督导小组,自5月至6月底,先后赴邢台、保定、邯郸、唐山、秦皇岛、石家庄、沧州、衡水等8市24县(区),开展平台应用专题督导调研,特别对人员力量不足、平台使用落后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导,点对点具体指导,切实为推进跨部门业务网上协同机制打好基础。

经过一年多艰苦卓绝的努力、攻关,河北省已基本完成构建价格认定多跨协同机制的试点任务。

一是在全国率先完成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分布式部署工作。5月24日起,河北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登录河北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在全省范围内上线使用。省平台由国家平台分布式部署而来,完成了数据迁移和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同时与省发改委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嵌入增加了电子签章功能。

二是完成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省公安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的对接。实现了公安部门涉行政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事项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受理,出具、送达价格认定文书等价格认定活动网上协同一体化办理。7 月 26 日起,11 个市和 60%的县区开始上线使用,年底前在全省实现跨部门网上协同办理全覆盖。

三是完成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省高院“冀时调”调解平台的对接。实现了人民法院涉诉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事项和价格认定机构非诉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事项网上协同办理,调解数据网上流转。7月26日起,20个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总对总诉调对接试点市县作为首批推进单位开始上线使用。

为推进四部门文件落实,近日河北省价格认证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价格认定业务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开展联合培训、督导督查等形式,促进跨部门网上协同工作落实落地。

      (河北省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