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力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宁夏举办 “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项部署要求,11月22日至24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举办全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培训班,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相关专家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近60名价格纠纷调解员作专题培训。

图片48

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既是新时代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发展改革部门更好履行服务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搭建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府院联动”工作平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完善价格认定工作机制,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力促价格争议纠纷源头化解、有效化解。积极推动市县(区)价格认定机构建立对口联络机制,突出上下协同、跨区域协作,形成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的工作合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期。

下一步,宁夏自治区价格认定中心将以国家“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为抓手,持续健全联动机制、完善调解制度,强化分级分类指导,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走深走实,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