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行唐县主动作为 攻坚克难 奋力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新开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行唐县价格认证服务中心是河北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诉调对接20个先行试点单位之一,去年4月份纳入国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总对总”诉调对接试点以来,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攻坚克难,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现新开局。

一、提高站位,积极申报纳入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三部门实施意见印发后,我们认真系统学习党中央关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文件及法规要求,认识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改革部门服务社会治理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价格认定系统充分发挥价格专业作用,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大局,是新时代履职所系,也是优势所在,转型所需。行唐县价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县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全县政府拆迁价格认定工作,有着丰富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价格评估、鉴定工作经验,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能力有优势,也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应有之举。为此,按照国家和省中心安排部署,我们主动申报并于去年4月纳入国家“总对总”诉调对接试点。

二、强化保障,努力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纳入试点以来,行唐县发改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推进。一是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局主要领导多次与县领导沟通,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选派经验丰富的价格认定骨干力量,专职从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政策、人员和物质支持,确保工作顺利起步。二是打造“驻院调解”主阵地。县法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在办公用房本已紧张的情况下,在法院院内调配 3间办公室为价调办提供办公场所,在法院设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方便对接沟通,开展工作。三是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立案庭工作对接,建立驻站服务、定期会商制度,制定立案阶段和诉讼过程案件推送转办工作流程,实现价格争议一体化运行、一站式解决。2023年1月,我中心价调工作全面启动。

三、攻坚克难,价调工作实现破冰前行。我们深知万事开头难的道理,探索阶段必然困难重重。开展涉诉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对我们可以说是零基础起步。一开始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头两三个月,法院先后推送了20多件调解事项,由我们独立调解。我们使出浑身解数做了大量工作,一件也没有调解成功。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不属于或主要矛盾点不属于价格矛盾纠纷,属于案件甄别推送问题,有的是当事人不信任、不配合调解,有的是属于调解经验、技巧问题。工作一时陷入困境,我们及时向省中心求援,省中心领导专门到行唐调研指导,帮助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使我们拓展了思路,更加坚定了做好价调工作的信心,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一是与法院沟通,就调解范围和领域达成共识,明确了可调清单。二是调整调解方式。变“单打独斗”为“专家+法官联合调解”,由法官主持,我们作为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当事人更容易认可,调解的权威性和效率更高了。三是多措并举增强调解能力。组织调解员参加国家和省专题培训,参加由县法院和司法局举办的民事调解员培训班;调解工作中邀请资深司法调解员进行现场指导,安排调解员列席观摩法院民事案件全程审判和司法调解过程,加强与其它调解机构协作交流,在调解实践中学习掌握经验和技巧,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4月28日,我们终于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劳务报酬案件,实现了零的突破。

四、渐入佳境,诉调对接机制初见成效。一年多的试点工作,从一开始的充满信心,到起步阶段的艰难摸索,如今已逐步进入状态。截止到 9月底,共调解、协助调解、联合调解、提供政策咨询的价格争议调解案件66件,签署调解协议13件,调解成功率由最初的 10%,提高到 60%。我县诉调对接工作已经实现了诉前、诉中、诉后包括执行阶段的全流程对接、全方位调解和价格政策咨询服务,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大大提升。今年9月,我中心“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在驻县法院四个调解室中,被命名为第二调解室。我本人被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授予“优秀调解员”称号。前不久我们历时三个多月成功调解一起法院执行难的案子, 得到法院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给价调办送了一面锦旗。 在长达数月的调解过程中,我们冒着酷暑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客观测算修复费用,与法官默契配合调解,展现了很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案件调解成功,法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我们调解工作刮目相看,为今后的价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河北省行唐县价格认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