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价格认证机构和优秀价格认证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认综〔2023〕121号),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两审三公示”原则的相关程序要求,评选出了拟表彰的全国先进价格认证机构和优秀价格认证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毕蒙 68019763
附件:1.全国先进价格认证机构拟表彰名单
2.全国优秀价格认证人员拟表彰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