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从八方面抓实全年价格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近日,遂宁市价格认定中心印发《2024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要点》,强调将从八个方面着力,抓实2024年价格认定工作,不断推动全市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抓实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心《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沟通协调,秉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原则,强化对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审查,从严把握价格认定与复核工作的原则、程序、要求和内容,认真剖析价格认定典型案件,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防范风险、精准作出认定,使各项价格认定与复核结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着力抓实涉行政事务性价格认定工作。重点加强与市、县、区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覆盖面。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及时参与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营商环境改善、安全隐患治理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罚没物资处置价格认定,不断拓展价格认定的服务领域,为推动公平、公开、合法价格机制的建立贡献价格认定力量。

三是着力抓实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市、县(区)人民法院、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探索适合本地区举措。进一步探索与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镇、街道、社区共建调解站点的模式,不断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

四是着力抓实综合业务平台赋能应用巩固深化平台应用成果,全面实现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事项在平台办理切实加大对平台运用质效的考核和通报,组织全市开展自查整改和抽查督导,着力解决平台推广运用不均、价格认定业务上网率不高、存量案卷没能全部入库等问题。进一步引导提出机关通过平台提交价格认定协助资料,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规避认定风险

五是着力抓实价格认定制度建设认真按照国家、省中心要求,协助做好《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学习借鉴广东、安徽、广西、青海等省、市、自治区价格认定制度建设经验,研究制定遂宁市价格认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深化对基层的制度服务和风险防范。

六是着力抓实价格认定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价格认定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报送各类价格认定统计报表继续对价格认定统计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年终通报。加强对价格认定文书制作和档案的管理,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制作各类文书,并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

七是着力抓实价格认定宣传工作统筹价格认定宣传与业务工作,加强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不断传递价格认定正能量。继续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价格认定工作。高度重视新媒体在宣传中的作用,尤其要借助国家价格认定网站和省、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价格认定工作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成效,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讲好“遂宁价格认定故事、传播“遂宁价格认定声音

八是着力抓实价格认定队伍能力建设。围绕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的需要,坚持从“政治过硬”和“本领过硬”两个方面入手,分级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能力提升计划,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以老带新”“岗位练兵”“集体审议”“难题会诊”“专家研讨”“观摩评查”等方式,不断拓宽培训渠道,活跃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专业精湛的价格认定队伍。

                     (遂宁市价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