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包头市发改委自成为全国第二批“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地区以来,主动作为,与市中院、司法局加强对接,联合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自在预防和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包头市发改委将加强组织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队伍建设和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四方面共同推进包头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发挥好“小调解促进大和谐”的独特作用,为基层社会矛盾“大调解”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推动包头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