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价值认定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浅谈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价值认定

商君怡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电子手段不断普及,互联网的应用率越来越高。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至2014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其中,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66亿,网民使用率为56.4%。在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网络游戏行业报告》中指出,2013年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891.6亿元。据瑞星公司发布的《瑞星网络游戏安全市场调查报告》显示,61%的游戏玩家有过被盗虚拟物品和装备的经历,13%的玩家会使用盗号工具,39%的玩家想使用盗号工具和黑客工具盗取别人的资料;超过22%的玩家正在使用各种盗号及黑客工具。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中纠纷层出不穷,尤其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成为纠纷的主要焦点。

一、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定义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能够为玩家所支配的游戏资源,主要包括:游戏账号(ID)、游戏金币、虚拟装备等。它实质上就是一种存储于网络游戏服务器中的电磁记录。

二、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意义

200398,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网络游戏玩家李宏晨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虚拟财产争议一案。该案起因为玩家李宏晨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的虚拟装备不翼而飞,后经查证,这些装备被其他玩家盗走了,原告李宏晨找游戏运营商交涉,但该公司却拒绝将盗号者的真实资料交给李宏晨,于是李宏晨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关于丢失装备的价值,虽然虚拟装备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玩家参与游戏需要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需以货币购买,这些事实均反映出作为游戏主要产品之一的虚拟装备具有价值含量。”作为中国首例虚拟财产诉讼案,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大关注并引发了人们对虚拟财产的认识和思考。

网络虚拟财产实际价值的认定,不仅决定了民事纠纷的赔偿问题,鉴于侵害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还涉及到了刑事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于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的玩家虚拟财产的损失,还可以勉强通过技术回档的方式弥补。但是对于那些虚拟财产被盗、被骗等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这种方式就显得非常无奈。

三、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方法

(一)根据游戏玩家投入成本计算具体虚拟财产的价值

玩家为了获取相应的网络虚拟财产需要支付一定的对价,例如从运营商获取服务终端使用许可的费用、继续享受服务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上网费用(获取网络虚拟财产所必须的上网时间应付的网络费用)、购买游戏装备费用、通过私下交易购买虚拟财产的消费以及大量的时间、精力的投入。通过计算玩家所支付的对价可以衡量这些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

(二)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具体的虚拟财产的价值

有需求就有市场,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是客观存在的。既然存在交易,必然会有交易价格,而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因此,这种价值的计算方法是依据市场经济的规则,根据网络虚拟财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虚拟财物的具体价值。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价格鉴定请示的复函》(发改价证函2005186号)中,对于涉及虚拟财产的价值鉴定中表示:“如果在网络上有交易,且该交易不违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价格鉴定。”

(三)由游戏运营商来对具体的虚拟财产的价值进行定价

对于部分的网络虚拟财产,游戏运营商提供了明确的交易价格,如使用许可费, 继续享受服务的费用等,这些可以作为衡量该虚拟财产价值的价格。而且一些游戏运营商为了赢利会推出出售虚拟道具和财物的活动。加上代表虚拟财物的数据都保存在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器上,甚至一些网站还专门针对玩家开辟了用于交换、购买游戏装备的服务平台,将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用人民币明码标价。因此可以由游戏运营商来对具体的虚拟财产的价值进行定价,从而确定其价值。

在广东省东莞市制定的《刑事案件中涉及网络犯罪物品价格认定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盗窃他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如虚拟货币、装备等)的,以游戏充值卡面值计算,或者以近期(3个月内)该虚拟财产官方网站交易价格计算(官方网交易价格即网络游戏营运商在官方网公示的价格)。如无法获得上述价格,则以成本法进行计算,即以游戏开发商、运营商根据同样游戏水平的游戏者,获得此游戏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价值计算(劳动价值取该地区政府公布最低劳动工资额)。

有关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价值的认定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各有其优势和弊端。在具体的认定某虚拟财产的价值时应该参考运营商定价、市场价、玩家投入成本等因素。

(作者单位:青海省价格认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