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价格认定人员流动 促进价格认定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

 

 

如何做好价格认定人员流动  促进价格

认定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王刚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很多资深的价格认定人员被安排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了,一些年轻人对该项工作的敏感性、风险性认识不到位,造成责任心不强等现象,也为价格认定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了让现有价格认定人员流动起来,以现阶段有限的人员资源促进价格认定工作规范而健康的发展。就此谈谈我的一些看法,供参考。

一、各地级市价格认定机构组建本辖区的专家组或业务骨干组。专家组或业务骨干组负责本辖区内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的认定工作,同时也负责本辖区内认定人员的传、帮、带工作,负责各县区认定人员业务指导工作。每季度或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培训会,让参训人员对案件现场财物做出自己的独自认定意见书,然后再对每个人的意见书进行讲评,促使参训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具备独自客观分析、判断、操作价格认定的能力。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价格认定人员轮训一遍,起到普遍受训提高的效果,保障价格认定工作能快速准确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

二、各地级市内的认定人员相互挂职交流或互换人员锻炼,其费用也根据相关政策解决。为了更好地提升业务水平,可以采取价格认定人员到兄弟认定机构挂职交流学习一年,这样可以相互学习对方在业务方面的优点,短时间内就能填补自己业务的空白面或者薄弱面。也可以选派业务能力不是很强的人员到业务能力较强的县区认定机构学习半年,接收单位再派出一名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对方单位去协助做好价格认定工作。这样的相互交流必然会带动业务能力的大提升。

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派员到中介机构交流锻炼。其实中介机构有很多他自身的特点,中介机构相对来说专业更单一,在各自对应的专业领域的业务素质都比较高。价格认定中涉及的财物包罗万象,我们认定人员在很多领域还都不是很专业,甚至有时会出现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所以有条件的认定机构可以选派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到中介机构去经过一年半载专攻某领域的财物评估工作,再通过不同领域中介机构的交流锻炼,就能融合众家之长补己之短,大大提升参加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再利用所学知识服务价格认定工作,必然会推动认定工作大发展。

四、省级价格认定机构至少每年应组织一次全体价格认定人员的轮训。在轮训前两三个月可以通知各认定机构将业务中存在的难点或常见问题反馈到省认定机构,由省认定机构指定专人在培训时专门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另外就是讲解一些实际操作方法,遇到案件时的思路和程序以及日常案件中应该规避哪些风险、怎样规避风险等非常贴近日常认定工作的内容,才会让参训人员愿意听,自觉学,也就才能给每个轮训者都带来知识的积累。理论与实践必须相结合,这样更有利于所学知识的牢固掌握。因此,最好能让参训人员进行一次实际的价格认定,然后再由省认定机构的专家统一讲评,让大家进一步看到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五、省级价格认定机构对业务力量薄弱的机构给予扶持。省级价格认定机构可派驻一名认定人员对业务力量薄弱的机构进行专门技术指导和传授相关的技巧、思路、方法,或者抽调基层认定机构业务素质一般的人员上挂到省认定机构学习,让其能够真正了解到价格认定工作的含义和重要意义所在,让其自觉遵守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和价格认定程序及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四川省资中县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