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总结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认证)中心(局、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系统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2019年全国价格认定系统组织开展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现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通报如下。

一、 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关于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的通知》(发改价认综[2018]218号)印发后,各地以“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为目标,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组织落实,推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高度重视 迅速部署落实

自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价格认定机构通过转发文件、制定实施方案等方式,积极推动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的部署落实。浙江、山东、福建、四川、江西、安徽、广西、陕西、黑龙江、吉林、新疆等地结合地方实际,印发了本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方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解任务、迅速行动。福建省价格认定中心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列入《2019年福建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作为全省的重点价格认定工作。浙江省价格认证中心制定活动具体时间表,分阶段、按层级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采取分组划片的方式、陕西省建立了“分片联系对口指导”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推广应用年活动,并将相关活动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确保实效 建立考评机制

为确保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设定了考核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考核和督导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制定了《全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从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推广应用抓落实和经验总结活动宣传三个方面制定了相应考核标准,为评价各地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青海省围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及“存量案件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等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做到部署统一、职责明确、分工细致,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广西省价格认证中心每周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查看汇总各项数据,通报各单位应用情况。陕西省制定了全省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考核项目及标准。

(三)形式多样 积极开展培训

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充分调动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全国业务学习高潮,实现了业务学习、培训、答题同步推进,平台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

今年5月,国家中心组织了两期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上线暨数据库建设培训班,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安排,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用户手册》为指南,通过“以学促练、以练代考”的方式开展实操培训活动。省级价格认定机构共举办培训班36次,市、县级价格认定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近90次培训,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参与培训近4500人次。  

各省的培训内容紧扣工作实际,重点介绍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各项功能,通过现场实际操作和模拟演练检验培训效果。安徽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用户手册》为抓手,细分每位价格认定人员的学习任务,采取“化整为零”的学习方式,定期组织考核,检验学习成效。福建、北京、青海等地采取“理论学习+现场操作+答疑解惑+经验交流”的模式引导和带动学员完成现场模拟实训。四川、湖北、江西、河南、贵州等地建立了学习QQ群、微信群,采用自主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综合业务平台各项模块功能和操作步骤,并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答疑。

二、 活动取得成效

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机构都能按照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在线答题成绩显著

自今年7月1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在线答题活动正式开始以来,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参与,全系统3404家价格认定机构中,有2575家价格认定机构参与了答题,参与答题率达75.65%;全国价格认定工作人员12925名,参与答题人数9549人,参与答题率达73.88%,参与答题人员的合格率高达96.16%。

从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参与答题情况看,江苏、浙江、安徽、海南、云南、青海、广西等地的机构答题参与率为100%。从各地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参与答题情况看,江苏、浙江、安徽、海南、云南、青海、广西等地的参与率达到100%。从答题合格率看,江苏、青海的答题合格率达到100%。

(二)存量案件入库量不断增加

自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上线以来,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均设定了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存量案件数据加载工作,推动存量案件数字化进程。截至目前,共有11082件存量案件入库。广西价格认证中心指定专人担任存量档案管理录入员,并加强平台设备配置,为存量案件入库提供有力支撑。山东、天津、浙江等地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积极研发数据对接工具,做好数据接入工作。青海省价格认证局召开案卷电子化工作推进会,将工作指标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切实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有指标。

(三)平台办理业务逐步推进

截至目前,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累计访问量达到314593次,利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共办理非涉密案件6504件,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制定了《陕西省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管理制度》,确定岗位职责,明晰岗位权限,为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为肯定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国家中心研究决定,对成效突出的15个省级价格认定机构予以表扬(具体名单见附件1);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知识在线答题活动中成绩优异的16个省级价格认定机构和100个地市级价格认定机构予以表扬(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 深入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全面运行

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实操能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手段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加快推进“存量案件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进程,进一步做好存量案卷数据和市场价格数据加载工作,力争建成资源丰富、安全高效、信息共享的综合业务平台基础数据库,助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1: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表扬单位名单

附件2: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知识在线答题活动表扬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