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定“四得”工作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南通市价格认定中心 范袁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的工作方法就是我们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推动价格认定高质量发展的“利器”,本文将从工作谋划、推进落实、总结宣传等方面就价格认定工作方法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要想得透。“想得透”是指要准确把握价格认定工作新定位。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价格认定工作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角度,要站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开局起步的时间维度,把价格认定工作放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放到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去考量,放到长江保护、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中去落实,放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底线工作中去推动,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人民至上,“跳出认定想认定”,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需求。

二要看得到。“看得到”是指,一方面,要看到价格认定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当前,价格认定工作要牢牢抓住价格认定信息化和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发展机遇。开启“智慧认定”进程是价格认定工作搭上信息化快车,通过机制重塑、标准重建、流程再造,推动工作提档升级的必然要求。而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将极大提升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输出能力,使价格认定从提供定罪量刑、定性量纪的价格依据等间接参与构建社会治理格局,转向直接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成为价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群众“唱响好声音,展示好风采”的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要清楚看到制约发展的问题短板,要着力解决人员队伍结构老化、业务能力与当前价格认定新形势新要求不匹配、价格认定业务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三要做得出。“做得出”就是指提高工作执行力,把工作规划、思路落地落实,通过高效的执行出成果、出成效,工作落实方法主要有任务清单法、项目专班法、绩效跟踪法等。

任务清单法适用于多目标,常应用于年度工作、考核等综合性任务的落实推进,要把综合目标分解为条目式的二级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要求,明确责任人员。项目专班法适用于跨度时间比较长、工作量比较大、参加人员比较多的单一目标,常应用于某项重要活动或重点工作任务,要组织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组长、成员和相应任务分工,并规定时间进度。任务清单法与项目专班法通常会结合应用。

绩效跟踪法是确保执行效果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密切关注执行过程中,方向是否偏离,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另一方面要对行为的规范性进行监督,为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托底。

四要说得响。“说得响”就是要注重工作总结宣传和信息传递,延长价格认定工作链条,要把形成动态总结和经验材料作为工作完成的标志。首先要考虑怎么“说”,即宣传总结采用的方式,一般有动态信息、理论文章、经验材料、视频等,途径载体方面可通过门户网站、业务期刊、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发布。第二要考虑“说给谁听”,即工作宣传的受众,如主管部门、系统条线、社会公众等,同时要重视向相关行业部门汇报工作,比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可以将合适的材料报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第三要考虑“谁来说”,业务人员要主动“说”,要有意识地把业务办理转化为各类工作动态、理论文章、规则规范、典型案例、示范模板等工作成果。要善于让服务对象“说”,把价格认定工作成效写入服务对象的工作动态、报告、总结和经验;或者和协作单位一起“说”,共同开展业务研究、标准制定、案例发布等,提高工作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