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近年来,中山市税务部门开发运用“中山市存量房评估价格管理系统”对涉税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并于去年升级上线了涉税土地价格评估。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今年陆续发生纳税人对评估系统核定计税价格有异议的情况。市税务部门与我中心进行多次协调后,向镇街税务分局印发了《中山市不动产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工作指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在指引中制定了涉税不动产价格认定条款。2023年以来,我中心开展了4件涉税价格认定业务,标的为土地和房产,价格认定总金额44598万元。我中心密切配合税务部门,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受到税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4件涉税业务均由镇街价格认定机构(事权承接单位)承办,为顺利开展涉税价格认定工作,我中心对每一件业务进行了全程跟踪,从受理业务、实地查验、市场调查、测算结论价格到出具结论书各环节均一一指导,尤其市场调查环节是确保价格认定结论准确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基础,我中心督促价格认定人员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确保价格结论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镇街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后,为力求严谨,我中心进行了事前审核,务求从各方面保证价格认定结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同时,一直与税务部门保持联系,共同探讨如何完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方式方法。完成每一件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业务后,及时与市税务机构进行沟通,找准问题所在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各镇街日益增多的纳税评估异议导致涉税价格认定业务不断增加的问题,探讨事前事中解决的办法以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权。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