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涉案财物价格鉴(认)定业务培训班在太原举办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201268日至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了2012年度价格鉴(认)定业务培训班,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价格认证机构从事涉案、涉纪财物价格鉴(认)定工作的人员以及山西省纪检系统的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得到了中纪委法规室和山西省纪委、省物价局的大力支持,中纪委法规室姜文鹏副主任、省物价局李福龙局长、王克信副局长、山西省纪委孟萧秘书长出席了开班式。山西省物价局李福龙局长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陈峻主任在开班式上致辞,对来自各地的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阐述了涉案、涉纪财物价格鉴(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也对价格认定机构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中纪委法规室副主任姜文鹏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重申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解读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价格认证机构要高度重视,要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价格认证机构掌握和运用《暂行办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贯彻好《暂行办法》的各项要求,做好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培训班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杨向群副主任讲解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意义、性质和重要性;中央纪委法规室监察法规处陈萍萍处长介绍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情况与《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中国古玉研究会侯彦成会长讲授了古玉鉴赏及价格评定要点,并与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部初绽主任、张武副主任分别以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概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价格认定案例分析为题作了讲座。

    与会同志一致反映,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使同志们开阔了视野,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对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培训内容安排得很紧凑,学员们感到很充实,很有收获。

(综合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