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厂房价格鉴定案例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

火烧厂房价格鉴定案例

 

案情简介:

2013620日,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一工业厂房在装修期间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致使该厂房着火烧毁。钟村镇派出所委托番禺区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烧毁的厂房进行价格鉴定。

鉴定过程及方法:

接受委托后,番禺区价格认证中心立即成立价格鉴定小组,迅速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勘察,被烧毁的是钢结构星铁瓦顶水泥地面砌砖墙的厂房,面积共8711.47平方米,被烧后损坏严重,部分倒塌。根据初步勘察掌握的情况,无法确定该厂房未倒塌部分是否还能继续使用,认证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派出所提供该厂房的详细建设图纸并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该厂房的现行状态进行鉴定。经派出所委托的质量鉴定机构鉴定,该厂房被评定为“整幢危房”,因此决定按鉴定基准日该厂房未被烧毁时的整幢厂房的地上建筑物价值作为鉴定价值

    根据派出所的调查核实以及所提供的该厂房详细建筑图纸,被烧毁的厂房建于19941月,于20088月更换过上面的星铁瓦顶。经咨询有资质的建设工程公司及相关的行家,在鉴定基准日,按被烧毁的厂房同等标准新建一幢厂房的平均建筑费用需400/平方米,其中水泥地面、砌砖墙、立柱等主体工程占363元,盖星铁瓦顶占37元。因被烧毁的厂房所盖星铁瓦顶按一般标准可用时间约为10年,10年后需重新架设或修补更新,现已使用5年左右,按50%计算折旧,其他主体工程一般在法定使用期限50年内正常使用,按50年作直线折旧。最终确定该被烧毁厂房的损失价值为208.64万元,获得了公安部门的好评。

案件启示:1、遇到火烧建筑物的案件,在现场勘查时往往无法确定建筑物主体受损后的安全情况,哪些部分能继续使用、哪些部分不能继续使用,这时必须要求派出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2、房屋的不同结构在实际中可能存在使用年限不同的情况,如本案中的星铁瓦顶,因此,正常使用年限不同的结构应按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折旧,而不应整幢楼房统一使用一个折旧年限。                                

                                   (广东省价格认证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