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定位 提升素质 推进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安徽省蚌埠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

 

近年来,我市价格认定工作在市物价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价格认证中心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价格工作中心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转变职能,提升素质、主动服务,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仅2015年就完成三涉一调业务932件,标的总额达138亿元,并成功将机构正式更名为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初步完成了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价格认定机构发展五步走目标。

一、找准定位,创造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升级条件

众所周知,过去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工作边界不清晰,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和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化,价格认定机构在职能定位上将从利益导向为主向责任导向为主转变,最终成为行使价格行政确认职能、从事价格认定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因此,我们聚焦新定位,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扎实做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明确规定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是价格认定机构的重要职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也是价格认定机构开展最早,业务量最大的主业。2015年我们共办理涉案财产价格鉴定412件,较上年同期增加23.72%,鉴定金额16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88%,为公安机关公正办案提供铁证。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好委托关、调查关、审核关和风险关,确保每一份价格鉴定结论客观、公正,连续五年未出现一起复核、行政复议或效能投诉案件。

2.稳步推进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关系到国家税权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由政府机构认定,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平合理的税收征纳秩序。2015年我们共办理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498件,认定面积6.98万㎡,认定金额5.82亿元,预计全年可增加地方税收2300余万元,增加交易手续费200多万元,同时实行零收费,纳税人少支付300多万元中介评估费。由于受国家即将推行营改增政策影响,2015年地税部门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按照税务部门提出协助要求,我局参与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开发成本120多亿元。由于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成效显著,当地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我们的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我们的成绩。

3.深入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日益重要。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案件定性,关系到罪责刑适应原则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重大。我们积极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作为维护党纪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2015年我们共办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3件,认定金额966.6万元,为原省康源电力董事长李真案件在蚌埠顺利宣判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4.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价格争议调处是指政府价格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在分清是非、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价格争议进行调解,以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价格争议的行政活动,是价格认定机构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职能。我们一方面与12358价格举报中心开展联动,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举报投诉,与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另一方面对一部分尚不够量刑标准的非故意毁财案件,为化解矛盾,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主动邀请当事人双方就损坏情况及赔偿金额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各自的意见,达成共识。2015年我们办理价格争议调处5件,涉及金额21.4万元,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提升素质,奠定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升级基础

机构转型升级能否成功,归根结底要看该机构行使的职能职责是否到位,有为才有位,价格认定机构要想在三涉一调等行政职能上有所作为,必须从跑马圈地为主转向精耕细作为主,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价格认定队伍。为此我们首先是立好镜子,要求价格认定人员在工作学习中树立学习典型、业务典型、廉洁典型,让追有方向、赶有目标。其次是用好鞭子,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涣散、作风不实、工作滞后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催促其迎头赶上。再次是画好框子,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我们出台多项鼓励政策,积极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资格考试,不断拓宽专业领域。2015年共有23人次参加国家和省组织业务培训学习,5人次参加价格鉴证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工作人员中有价格鉴证师5名、复核裁定员3名、房地产估价师2名、土地估价师1名、高级机动车估价师2名。由于在工作中树立了比学考证、干事兴业、论功行赏的正确导向,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真正地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同志有荣誉、有待遇、有舞台,价格认定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机构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三、明确目标,把握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升级时机

机构转型升级是价格认定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为顺利实现机构转型升级,我们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争取领导支持。我们经常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机构转型的意义,多次在局工作会议上宣传价格认定机构建设五步走的目标,争取一把手领导、分管领导的支持,形成合力,达成共识,并通过局领导向市领导及市编办、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汇报具体情况,取得他们对价格认定机构转型的支持;二是抓住改革契机2015年初蚌埠市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依据实施意见将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将公布市发展和改革委新的三定方案。借此机会,我们及时向领导提出更名要求,明确行政职能,由于我们工作人员全部为行政编制,机构更名也得到政府的认可,蚌政办〔201515号《关于印发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将原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价格认证中心)正式更名为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三是增加行政编制。依据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职能整合部门内设和下设机构要缩减25%,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后,物价局的机构数量由原12个减少为6个,部分人员面临分流,为此我们积极向领导汇报近几年三涉一调业务量及机构存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在公布的三定方案中,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行政编制由原来10名增加到15名,与价格监督检查局一样,并明确科级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

四、狠抓创建,适应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升级形势

实现机构转型的根本目的体现在价格认定工作职能的转变,体现在价格认定服务水平的提升,体现在价格认定社会影响的增强。近年来,我们在抓机构转型同时,注重练好自身内功,做足相关功课。 结合创建规范化价格认定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从组织建设、业务工作、基础建设、思想作风等方面不断夯实基础。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明确提出程序合法、客观公正、计算精确、手续完备的十六字价格认定工作要求,先后建立包括操作规程、业务审核、错案追究、业绩考核等在内的各项价格认定规章制度。

二是坚持开展卷宗评查,为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卷宗制作水平,我们坚持开展全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卷宗评查活动,截止2015年已连续开展四届,通过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价格鉴定行为,提高价格鉴定工作水平。

三是实行廉政回访制度,为增强价格认定人员的勤政廉政自律意识,加强对价格认定工作的监督,我们在监察室的配合下,对价格认定工作人员进行廉政回访,并在工作会议上进行一月一通报,一年来回访的满意率达100%。回访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工作人员价格认定行为的约束。

我们虽然在机构转型升级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国家和省中心的要求,与省内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做好涉案、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为维护党纪、维护公正司法、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