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和做好向《价格认定》简报供稿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 2017年5月16日在全国价格认定统计信息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李作岩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近几年《价格认定》简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一些想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要讲简报工作,我想首先应该讲一讲什么是简报,为什么编发简报的问题。因为这样便于大家加深对简报的了解,做好相关工作。

    一、简报的概念、特点、种类与格式

   (一)简报的概念

       简报是一种机关文书,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用于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沟通情况、交流经验、传递信息、指导工作的一种简短的有一定新闻性质的文书材料,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简报就是一种传递某方面信息的专业性较强的简短的内部小报,就是简要的调查报告、情况报告、工作报告、消息报道等,它一般在编报机关管辖范围内各单位之间交流,限于内部,不宜甚至不能公开传播。

   (二)简报的特点

    简报的写作有以下特点:

  第一是“真”。即内容真实。简报所反映的情况,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都要绝对真实,数据都要确凿([záo ] 明确,真实)、齐全,准确无误,保证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可添枝加叶,不可为赶“浪头”、追时髦而弄虚作假。

       第二是“新”。即内容新鲜。简报的写作既不同于文学作品,也不同于评论文章,而是和新闻报道一样,要反映的是新闻而非旧事,前国务院副总理、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在他撰写的《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给新闻下的定义是: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因此,简报要反映新事物、新思想、新动向、新趋势,要成为时代敏感的晴雨表。这就需要善于抓苗头,并且抓准问题。

       第三是“热”。即捕捉热点。热点问题不仅是群众关心的问题,也是各级领导关心的问题。为此,作者需对单位内外各种客观事物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判断能力及预见事物发展进程的能力,善于抓要害,抓主导,抓全局性、指导性的问题,抓问题的核心、关键。

       第四是“亮”。即振奋人心。亮点既可以是能让人眼睛一亮、为之一振的事情,也可以是看似细小却恰恰能“于细微处见精神”的事情。

       第五是“简”。即篇幅短小。简报总共一两千字,至多不超过两千字。简报之所以冠一“简”字,就是说写作必须注意简明扼要,用尽可能简短、明快的文字说清楚必须说明的问题。选材要精当,不求面面俱到,语言也要精炼简洁。但简洁并非单薄无物,而是在提纲挈([qiè] 用手提着)领、对事物作概括反映要求下的内容集中,并且是在有的放矢、说明问题的前提下求简和一目了然。

  第六是“快”。即报道及时。简报是单位领导对一些问题做出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也是单位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简报的功能决定了简报的编写要讲究时效,反映迅速,尽量让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情况。

  (三)简报的种类

  根据使用情况,简报有以下三种:

  1.工作简报。这是是为了推动日常工作而写的简报,是简报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它的任务是及时反应工作进展状况,交流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或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上级领导和下级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服务。编写工作简报,要注意围绕工作中心,突出重点,抓好典型。

  2.专题简报。这是针对某项工作、任务、活动而写的专项简报。它与工作简报的差别在于前者面向全局,有一定的广泛性;后者目标单一,有较强的针对性。专题简报的编写是伴随着某项工作、任务、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工作、任务、活动宣告结束,简报的编写也就停止,因而,它与工作简报比,还较看重时效性。

  3.会议简报。这是在会议期间为了反映会议情况而写的简报。它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连续性的。其内容主要包括主要的报告、讲话、会议决议、讨论发言、会议动态等。会议简报是专为会议服务的,会议结束了,简报也就停办了。因此,它是阶段性的简报。

   (四)简报的格式

    简报格式由报头、报核、报尾三部分组成。

  1.报头。报头一般占首页三分之一、为间隔红线上方的版面,报头内容有:

  (1)报名:简报名称“××简报”、“××××简讯”,一般用套红印刷的大号字体,醒目大方。

  (2)期号:排在报名的正下方,有的连续出,还要注明总期数,总期数用括号括入。如有特殊内容而又不必另出一期简报时,就在简报名称或期数下面注明“增刊”或“XX专刊”字样。

  (3)编号:排在报头右侧的上方位置。

  (4)编印单位:排在横隔线的左上方位置。

  (5)印发日期:排在横隔线的上方与编印单位平行的右侧位置。

  (6)密级:“机密”、“绝密”等秘密等级排在左上角,也有的写“内部文件”、“内部刊物”或“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等字样。

  再下面,用一道横线将报头与报核隔开。

  2.报核。也就是正文,即简报所刊的一篇或几篇文章。简报的写法多种多样,它的形式较灵活。文体多为消息,由标题、导语、主体、结果和穿插在叙述中的背景材料构成。

  (1)简报的标题类似新闻的标题,要揭示主题,简短醒目。

  (2)导语通常用简明的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全文的主旨或主要内容,给读者一个总的印象。导语的写法多种多样,有描写式、叙述式、结论式、提问式等。导语一般要交待清楚谁(某人或某单位)、什么时间、干什么(事)、结果怎样等内容。

  (3)主体用足够的、典型的、有说服力的材料,把导语的内容加以具体化。

       (4)结尾或指明事物发展趋势,或提出希望及今后打算。如果主体部分已经把事情交代清楚,那么就不必再加尾巴了。

  (5)背景即对人物、事件起作用的环境条件和历史情况。背景可以穿插在主体各个部分。

       (6) 编排多篇文章,最突出中心的文章要排在前头;每篇文章标题字大小要一样,间隔疏密要恰当。

  3.报尾。在简报最后一页下部,用两条平行线与报核隔开,平行线内左侧写明发送范围即报、送、发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职务,在平行的右侧写明本期印发份数。

    二、编发《价格认定》简报的意义

  《价格认定》简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为做好价格认定宣传工作,于2012年底创办的以价格认定工作宣传为主要内容,不定期编发,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发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及其价格认定机构的工作简报,是用来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和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的一种最重要、最常用的信息类公文,是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良师益友。通过《价格认定》简报这一重要窗口和园地刊发国家价格认定政策法规,介绍重要价格认定工作动态,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价格认定工作宣传,反映价格认定系统发展情况,增进党政领导、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对价格认定工作性质、职责、作用及地位的了解,扩大价格认定工作影响,树立价格认定工作良好形象,赢得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对价格认定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建立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中重要作用的更多认同,更加理解和支持价格认定工作,为决策机关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另一方面有利于沟通价格认定工作情况,传播价格认定工作经验、业务知识等重要信息。对促进各地价格认定机构相互交流、学习、借鉴、提高,提升价格认定工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而对促进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发展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三、近年《价格认定》简报工作主要情况与问题

        为推进价格认定宣传工作的开展,201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总结和向《价格认定》简报供稿工作。

      为落实通知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始终注意把握三点:一是注重稿源,采取征稿、约稿与调研写稿相结合的方式采稿,以保障稳定、有效、优质稿源。为配合价格认定系统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宣传,2013年以来,我们每年都围绕全系统的工作要点、工作重心提出宣传主题并逐省征稿,国家中心印发专文明确宣传要点。对一些在某些工作热点、焦点或难点问题上反映较集中或突出而又不乏工作成效、闪烁工作亮点的地区,进行个别约稿,或者深入当地,了解实情,以采写或搜集第一手资料的方式撰稿,以便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全国价格认定工作进行积极引导;二是注重真实。为保证稿件所写内容确属事实,我们一直强调,作者须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发文要求作者投稿须在稿件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省级认定机构投稿、荐稿由其通讯员在了解、验证事实的基础上,统一报批、加章、投递;三是注重程序。对各地各方面投来的稿件坚持按工作程序逐级报审的原则,务必尽快核报筛选,按要求处理。同时,每年对来稿、用稿的篇目和数量,以及简报印发的情况都有一个认真的统计、登记和总结、公布。

  几年来,《价格认定》简报主要采用了对价格认定主要工作、重点工作的总结以及法制建设等方面的稿件,反映了各地工作开展、创新情况,介绍了所取得的成效和发挥的作用。不少地方能够准确把握宣传内容,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写作,而且文字水平较高,材料较充实,做到了有内容、有高度、有观点、有做法,增进了社会对价格认定系统工作的了解,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2013年至2016年,在各地积极支持配合下,《价格认定》简报在宣传、介绍、指导全国价格认定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据统计,国家中心共收到《价格认定》简报来稿385篇,采用121篇,编发简报113 期。其中,有两篇分别以《价格认证系统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为题的宣传稿还于2015年、2016年先后被国家发改委微信、微博采用。提供稿件的地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供稿;稿件被采用的地区,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地。

  各地宣传工作的开展,也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经过对各地供稿、用稿等工作情况的分析,近几年在供稿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对价格认定宣传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这项工作当做大事来抓;二是各地供稿总量偏低,同时供稿数量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均衡:部分地区没有或者没有及时认真总结、撰写、发来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材料。有的地方发来的材料不少,但有突出亮点、有高度、有细节、有创新做法、有显著效果且写作质量高的实用材料不多;三是部分稿件内容或冗长杂乱,或短小单一,缺乏深度,文字不够严谨、逻辑性不强,以致难以被利用,稿件采用率偏低。

  四、做好《价格认定》简报供稿宣传工作的一些想法

       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定简报工作,加强价格认定工作的宣传,使《价格认定》简报达到作为价格认定工作宣传平台预期的宣传效果,促进各地价格认定机构相互交流、学习、发展、提高,提出个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仅供参考。

  (一)认真对待

  对外宣传是价格认定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中心有关通知的要求,省级认定机构承担有征集、编写本行政区内用于《价格认定》简报宣传报道稿件的任务,因此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重视利用简报这一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二)写好内容

      简报宣传稿能否被采用,第一是看所写是否写对了内容,这是首要的先决条件。《价格认定》简报应紧紧围绕价格认定工作进行宣传。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宝森在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座谈会上明确要求,“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向社会传递价格认定工作好声音、正能量。”在这次全国价格认定统计信息工作会议上,吴主任再次强调“强化工作宣传”。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价格认定》简报宣传稿的撰写,恐怕都应瞄准价格认定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

  基于这样的考虑,撰写《价格认定》简报宣传稿应在不涉密的前提下,撰写以下内容:

  1.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价格认定规定》,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情况。2015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价格认定规定》,首次对价格认定工作性质定位、职责制度、工作方式作出全面系统准确的规制,将价格认定界定为行政确认,明确了价格认定是一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统一了工作名称,扫除了全系统工作、认识上的盲区。为使价格认定的行政工作性质和公共服务定位深入人心,利用简报这一 “窗口”,聚焦价格公共服务这一中心,充分进行宣传,打造权威、公正、优质、高效的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提升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和公信度,就显得十分必要。此外,还可撰写各地价格认定工作法规政策,价格认定工作规范、规则、制度、办法的制定,重要的价格认定工作安排及其贯彻执行情况;

  2.开展涉纪、涉刑、涉税价格认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所从事的涉纪、涉刑、涉税价格认定都是实现价格公共服务职能的特色工作,都是简报宣传的主要对象,因此,都可通过简报发声,充分展现全系统涉纪、涉刑、涉税价格认定工作的重大成果和实践经验;

  3.各地价格认定主要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围绕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在征地拆迁等价格认定和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做好这些工作宣传,就可以展现全系统价格认定工作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政治大局观念、公共服务观念,想全局、谋大事、做实事,认真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作为和精神风貌;

  4.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水平等工作动态与亮点情况。为进一步巩固 “2016年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年”工作成果,国家中心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的通知》(发改价证综[2017]31号)。根据这一文件, 各地将以“查问题、找原因、促改进、提质量”为主要目的,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价格认定质量评查,促进各地相互评查交流,找差距、补短板、强监督、促提升,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刑事诉讼制度实行错案倒查问责制、办案质量终身制改革对于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的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风险责任意识,严格制度和程序,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审查,保证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准确、可靠。在这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就是很好的宣传素材;

  5.推进价格认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包括积极推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价格认定机构更名、价格认定机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升全系统队伍整体素质等工作情况;

  6.加强价格认定理论、制度、方法研究,重大价格认定案例剖析研讨等情况。

  第二是看文风是否务实。简报宣传稿应是靠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生活事实说话,是反映重大实际问题的接地气的工作材料,而决非夸夸其谈、晦涩玄虚、华而不实的官样文章。其实中国自古以来就推崇务实,东汉哲学家王充就非常讲究实证。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比如像鬼神之类的东西,虽然被人说得神乎其神,可他就是不信,而且还在《论衡》里不厌其烦地加以批驳。毛泽东在战争年代工作那么紧张的情况下,还特地针对“空话连篇,言之无物” 的文风进行批评,提到“我们有些同志欢喜写长文章,但是没有什么内容,真是‘懒婆娘的裹脚布,又长又臭’……长而空不好,短而空就好吗?也不好。我们应当禁绝一切空话。……最不应该、最要反对的是言之无物的文章。”在当今信息爆炸、垃圾充斥的网络传媒时代,文风的重要性就更为凸显。空洞无物,即使说得正确,也不过是说的正确的废话。废话无味,没人愿看,只会令人反感。所以,在新媒体时代,简报撰写更需站在受众视觉的角度,摒([bìng] 排除)弃一切空话、废话。

  第三是看内容是否属实可靠。简报宣传稿务必要真实准确地反映所报道的客观事物,符合事实的本来面目。

  具体来说,写作真实性的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所报道的事实必须完全准确无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和结果、涉及的背景材料和数字等;二是报道的事实要全面,即从事实的全局加以把握,不以偏赅([gāi] 包括,兼)全,以点带面;三是事物发展的程度、认识的角度、发表的观点,都要切合实际情况,讲究分寸,留有余地,防止片面性、绝对化和人为拔高。

  离开了真实、严谨的写作,不仅徒劳无益、毫无价值,还会引起误导和负面影响。

  第四是看语态是否亲民。要把人人反感的说教的大道理变成将心比心、可以接受的故事,就需使用具有亲和力、感染力等与受众共情的、形象的语言,以使人眼前一亮,过目不忘。不能用语过头,过于激情。还应学会情感的翻译转化,将数字等无感的东西转化为受众有感的直观感受,赋予数字情商。

  第五是看论证是否有力。简报宣传稿应当数据资料丰富翔实、论据案例充实完备、分析推理清晰到位。

  (三)文体要求

  《价格认定》简报用稿对于稿件书面形式的要求,一是稿件要语言通俗、准确,文字精炼、逻辑性强,素材新颖、标题醒目,限定篇幅、一事一议;二是稿件要能将各地价格认定工作特点、业务重点、理论探讨等内容真实、清楚、简要、及时地反映出来,讲好中国价格认定的故事;三是各地提供简报宣传稿应提供符合简报特点和格式要求的稿件,而不应仅仅向国家中心提供成文素材、讲稿或公文等普通材料;四是简报用稿在文字上的考量,一般而言,宁要片面的深刻,也不要肤浅的全面,即不要发散式思维,而要收敛式思维。一般要求言简意赅,一篇稿件不超过2000字。

   (四)供稿方式

       为便于供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机构应有1名兼职人员担任《价格认定》简报通讯员,负责本行政区内价格认定工作宣传报道稿件编写、组织、发送等工作。因岗位调整等原因尚无兼职通讯员的,应重新加以指定。

        由省级认定机构征集或经由中转的简报宣传稿,请省级机构把好审稿、筛稿关,筛除或商改达不到形式和质量要求的不合格稿件,或者返请作者自行修改、完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定机构为《价格认定》简报组织供稿,可随时向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投稿。纸质版稿件投递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综合部,邮政编码:100837;联系电话:010-68016035,传真:010-68016035。作者也可以直接向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综合部投稿。请在纸质版稿件上加盖作者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请将书面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hb3202@126.com。

  各地投稿,请注明投稿意向,用意不同的稿件请只按各自邮址发送,避免多稿混投和一稿多投,以免重复核报、采用和统计。

  欢迎各地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