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价格认定一网办平台工作现场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在北京和杭州两地联合召开价格认定一网办平台工作现场(视频)会,总结推广浙江省价格认定一网办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启动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浙江省公安厅综合执法办案系统的信息数据对接和多跨场景应用工作,全方位纵深推进浙江省数字法治改革。

图片155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公安厅副厅长王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大数据局等单位有关同志、乐清市政府有关领导在现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以及浙江省各市、县公安机关和价格认定机构人员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了会议。

图片166

试点先行单位乐清市首先作了试点经验汇报交流,并对价格认定一网办平台进行了系统介绍和操作演示,突显了乐清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围绕价格认定“一网办”多跨场景应用,在场景基础建设、框架体系搭建和实战效能发挥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建充分肯定了价格认定一网办平台前期建设成果, “小场景、大应用”,体现了数字化改革的宗旨,体现了能力共用共享。同时强调,要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应用部署、强化协同配合来推进一网办平台应用落地见效,要在规范标准、功能拓展、能力透出上深化一网办平台功能及应用成效,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数字化建设标志性成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指出,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与浙江省公安厅综合执法办案系统顺利完成信息数据对接和多跨场景应用,是在建设数字法治应用贯通标准和实践路径上的创新突破,并提出要以“数字发改”建设为总抓手,积极融入“发改大脑”建设。激发创造张力,推动服务提质增效取得新突破;坚持制度先行,构建业务协同保障机制;结合平台分布式部署,加快“智慧认定”进程,合力开拓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新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指出,作为价格认定“一网办”先行试点单位,浙江省发挥部门协同,率先实现价格认定业务与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网上协同办理,实现了价格认定业务全过程、全链条协同办理,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发挥着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强调,加快数字化发展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各级价格认定机构要通过推进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加快拓展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大范围深度应用,为地方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和“数字政府”贡献特色 力量。并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强化主体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总结借鉴试点经验,大力促进试点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倡导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动形成价格认定工作多跨协同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