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果树价格认定刍议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2018年1月以来,秭归县价格认定中心共完成涉案果树价格认定27件,认定总金额202582元,认定标的主要为脐橙树,共888株,主要为涉刑事案件。

一、案件背景

10年来,秭归县脐橙产业发展良好,为中国脐橙之乡,全县脐橙种植面积达40万亩。脐橙收购价格好,行情好时,果园收购价格高达5元/市斤以上,种植脐橙收入高,被誉为“金果”。当地果农主要因果园地界纠纷毁坏脐橙树,以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居多。

二、文件依据

目前,价格认定人员开展涉案果树价格认定主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林木价格认定规则(2020年)》,相关条款主要为第六条“果树价格认定”、第十一条“被毁坏林木损失价格认定”。

三、认定程序

细节决定成败。价格认定人员在进行涉案果树价格认定时,要筑牢风险意识,严格执行价格认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

(一)严受理。1.明确相关技术指标。根据《林木价格认定规则(2020年)》规定,要求提出机关提供当地农业部门出具的被损毁脐橙树情况说明等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查验情况、修复方案等,明确认定标的品种、树龄、树高、地径、冠幅、种植密度、生长阶段、海拔、土壤、具体补救措施、年损失产量、损失年限等生产技术指标。2.明确价格内涵。根据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性质,认定标的价格内涵为损失价格。鉴于果树可以长期稳定收益,损失价格具体包括恢复(重置)成本和收益损失。根据认定标的实际,具体分为两种情况。未挂果的果树价格内涵指恢复(重置)成本,已挂果的指恢复(重置)成本和收益损失。涉案果树的价格内涵不好把握,可以由提出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和认定标的实际书面确定。3.明确基准日状态。要求提出机关明确认定标的损毁部位、损毁程度、生长阶段等信息。

(二)细查验。价格认定人员、提出机关办案人员、农业部门人员、案发地村干部、当事人共同对认定标的进行查验。查验内容涵盖品种、树龄、树高、冠幅、地径、种植密度、生长阶段、海拔、土壤等相关技术指标,以及损毁部位、损毁程度等,并就修复方案进行初步沟通。在实际受理此类案件时,由于提出机关不好把握认定标的内容,通常由价格认定、提出机关、农业部门三方在实物查验后,协助提出机关确定认定标的内容。

(三)广调查。价格认定人员要广泛调查当地农业部门、案发地果农、当地果商,获取恢复(重置)成本价格参数、果园收购价格参数等。

(四)建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价格认定工作,协调公安、农业部门,建立涉案果树价格认定工作机制。由农业部门配合参加实物查验,并出具查验情况说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市场调查,从工作机制上解决了专业技术支撑和市场调查难的问题。

、认定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涉案果树价格认定要根据案件性质和认定标的特点,确定科学、合理的认定思路。目前,关于涉案果树价格认定主要根据《林木价格认定规则(2020年)》相关条款及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相关内容开展测算工作。

产果期:适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基于认定标的被损毁的实际,且处于产果阶段,按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思路,根据提出机关提供的农业部门出具的修复方案,采用成本法对恢复(重置)成本(直接损失)进行测算,采用收益法对收益损失(间接损失)进行测算。价格内涵经提出机关确认。

产前期:根据修复方案,采用成本法对恢复(重置)成本(直接损失)进行测算,主要包括补救费用(或重新种植成本)、田间管理费等。土地属租赁性质,还需考虑土地租金。残值较小,主要为干枯的树枝,利用价值不大,只能做柴火,不予考虑。

                                (秭归县发改局 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