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价格认证中心认真履责,维护珲春林区生态资源安全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6日

近期,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森林案件侦查大队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办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及368条野生陆封型马苏大麻哈鱼(俗称板撑子),珲春市价格认证中心协助进行了价格认定。

经提出机关查明,珲春辖区居民金某为满足口腹之欲,在明知野生“板撑子”鱼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在2023年4月至8月中旬期间,采用垂钓方式在大荒沟村附近的珲春市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钓得368条野生陆封型马苏大麻哈鱼,冷冻于自家冰箱内留存日后食用。为加快进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公安机关向我中心提出紧急协助申请。

接到协助申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3名价格认定人员对其进行价格认定,对该案标的物数量、重量进行了细致查验。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意见书,确定价格认定标的为硬骨鱼纲鲑形目鲑科大马哈鱼属,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格认定人员依据《价格认定规定》《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等文件确定价格认定方法,并依据延边州水产技术推广站马苏大麻哈鱼系数问题的相关说明确定每个标的物的发育阶段系数。价格认定人员对368个价格认定标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价格测算,仅用1个工作日便出具了75页的价格认定结论,为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了价格依据,保证了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共同维护了珲春林区的生态资源安全。

                        (珲春市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