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部赴陕西进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2011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认证部调研组赴陕西就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进行了调研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在陕西省物价局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5月,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积极与省国税局、地税局以及财政厅联系,经过半年的努力,9月正式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在全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陕西省一些地方很早就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汉中市镇巴县于1999年联合当地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出台了《关于对应税财物及扣押抵税财物价格评估(认定)有关规定的通知》,并开展了此项工作。延安市黄陵县2007年与县地税局协作,开展了抵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08年又与县财政部门合作开展了对契税税基价格的认定。黄陵县价格认证中心在有效抑制税收流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下发后,加大了推进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力度,促进了全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2010年下旬,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组织人员赴榆林、延安、神木、黄陵等市、县进行督导和调研。神木县正在争取以县政府名义发文,拟将此项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按照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的整体思路,省物价局印发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确定了西安市雁塔区价格认证中心等20个机构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计划,力争以当地政府名义出台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实施办法。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希望通过各地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

调研组一行还就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存在的疑惑及困难与省价格认证中心的同志进行了研讨。调研组一行认为,由于目前陕西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要做好充分前期准备工作,逐步进行有益尝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先行开展此项工作,戒忌急于求成,应扎实、有序开展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调研组一行还就该省海关罚没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