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机器设备价格认定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一、 案例概况

近日,黄山市某县办理一起进口机器设备被盗价格认定案件,被盗物品为LAIP牌胚布染色机一台,产地意大利,出厂日期1999年,2007年4月由被盗企业从意大利购置,为二手机器,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时被抓获,案发时被盗机器已闲置近2年。

二、 认定情况

1、 机器设备使用状况。按照价格认定程序,价格认定人员和提出机关人员对被盗机器进行了实物勘验,鉴于机器已闲置近2年,能否正常使用直接关系到认定结论的高低,罪与非罪的定性,而被盗企业认为机器设备能正常使用。为确保结论客观公正,价格认定人员和提出机关人员再次对机器设备进行勘验,被盗企业从外地调来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安装调试,共同确认机器设备能正常使用。

2、 机器设备重置价格。该机器为意大利进口设备,由于该机器从出厂至案发已超过20年,获取技术更新和材料升级相关资料的难度较大。经市场调查了解国内有生产同类高温、高压、溢流胚布染色机的厂家,综合考虑材料、标准、规格、技术、国产和进口调整参数等因素,确定重置价格。

3、 机器设备成新状况。按照价格认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的相关规定,对照机器设备成新率参考表中老旧设备成新率的取值范围,结合实物勘验和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定成新率。

三、 案例分析

1、 实物勘验是顺利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价格认定人员能严格按照价格认定的相关规定,要求提出机关提供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鉴于该机器设备从出厂至案发已超过20年,且闲置近2年,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机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在保证机器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2、 专业技术人员意见是确定专业设备使用状况的重要依据。认定标的为二手机器,出厂至案发时年限已达20年,远超过该类机器设备使用年限。结合实物勘察,按机器设备成新率(老旧设备)10-30%中的15%确定综合成新率,但未对15%的成新率作出具体说明,影响结论的公正。应将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和现场勘察情况一并作为确定成新率的重要依据(附专业技术人员书面意见)。

3、 综合多种认定方法结果是确保结论客观公正的重要参考。认定基准日该进口机器设备已停产,参照省外市场同类胚布染色机价格,综合考虑材料、标准、技术、进口与国外等参数,确定重置价格。鉴于该机器设备已停产,国内替代设备在技术、价格等方面相差较大,重置成本不易确定;本地也无相同或类似机器设备交易,市场交易案例不易选取。应结合专业人员的意见,综合几种主要认定方法计算结果,保证结论客观公正。

 

(黄山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