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涧生主任赴江苏省、浙江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2日

为深入了解“三涉一调”及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等价格认定工作开展情况,922日至9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一行先后赴江苏、浙江两省进行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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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日下午,吴涧生一行出席了江苏省价格认定局和南通市价格认定中心联合举行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课题研究》结题会。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课题组关于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成果和试运行中存在的平台应用不均衡、平台功能应用不充分、平台应用不全面等突出问题,以及平台推广应用经验总结和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的意见建议的工作汇报。会上,吴涧生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课题研究框架合理、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得当,并在创新性、针对性、务实性方面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对于下一步巩固深化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当日,调研组还与江苏省南通市部分区、市、县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了座谈,并对当地开展“三涉一调”工作及综合业务平台存量案卷录入、档案管理等情况作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吴涧生认为,南通市价格认定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找准定位,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在抓重点、强机制、夯基础、带队伍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希望各地就推动全系统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多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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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日,调研组前往浙江省开展工作调研,重点了解省中心及嘉兴、湖州、温州、金华等地价格认定机构开展涉纪检监察案件和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及机构队伍建设等有关情况,并专程对杭州市和宁波市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中,吴涧生指出,浙江省价格认定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工作基础比较扎实,涉纪检监察案件和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成效明显,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也取得了预期成果。从当前全系统业务情况看,涉纪业务是核心业务,涉刑业务是主体业务,而涉税业务(特别是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则属于拓展业务,可以说是新时代价格认定机构主动作为、履职担当、更好履行价格公共服务职能、深度打造业务新品牌的重要实践。他同时强调,浙江省在今后工作中要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综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