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价格认定工作视频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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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全国价格认定工作视频座谈会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进展,深入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表彰先进机构和优秀工作者,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吴涧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牢记初心使命 勇于担当作为 更好地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工作报告,副主任丁志俊、成钢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俊宣读先进价格认定机构和优秀价格认定人员表彰通报,副主任成钢作会议小结。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价格认定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担负起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职责,统筹疫情防控和党建业务工作,扎实推进“三涉一调”价格认定工作,各项工作展现出新特点、新亮点、新气象。

会议强调,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协调推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流趋势,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深度应用的新形势下,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认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建党一百周年。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推进涉纪检监察、涉刑事价格认定,深入开展涉行政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深化调查研究和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巩固拓展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果,确保各方面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此外,会议部署了2021年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要以涉纪检监察为核心业务、涉刑事为主体业务,进一步筑牢价格认定工作的根基,以涉行政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为拓展业务,着力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新品牌,以调查研究和重大问题研究为抓手,更好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以综合业务平台为依托,加快构建新时代“智慧认定”。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着力强化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

会上,江苏、天津、福建等17个省、市、县价格认定机构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各处室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价格认定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