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价格认定工作与价格认定情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云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邵江彤

当接到可以退休的文件时,心里既高兴,又有些许失落,高兴的是终于成为自由人,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再为琐碎繁杂的业务缠身了,失落的是要离开朝夕与共的好同事,自己干了25年的价格认定工作,对这工作有了深深的感情,对全省这条战线上继续奋战的兄弟姐妹也有了深深的感情,突然离开了他们,似乎精气神被抽走了。但静下来想想也就释然了,每个人的人生不就这样吗?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人走茶未必凉,有兴趣可以继续学习、继续研究,把自己多年来工作的感悟、自己的经验多和大家分享也是一种快乐,难说还会给大家启发和借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一、价格认定工作意义价值何在

做工作不能只拉车不看路,要做好一项工作必须知道这项工作的意义何在,才能清楚自己的工作定位和工作方向,才会花精力、花时间自觉的去深入学习、研究这项工作。全国价格认定工作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步,发展到今天,对价格认定工作性质的定位逐渐清晰,凝聚了很多价格认定部门领导和干部的心血,一直到国家发2015年印发《价格认定规定》(发改价格〔2015〕2251号),大家对这项工作的性质、任务、职责的认识算是基本清晰了,该规定作为我国首个全面性和系统性价格认定工作规范性文件,使价格认定工作有了新的统一的依据。“价格认定是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价格认定工作具有很高的政治性、纪律性、保密性、法律性要求。价格认定结论作为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着执法公正,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适当的原则”(《价格认定规定》释义),这段表述明确了价格认定的工作范围、作用、意义。所以价格认定工作放在整个发改系统各项工作看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明确的、毋庸置疑的。所以我愿意坚守、愿意付出。算了一下,在我职业生涯中,我65%的时间都是从事价格认定工作,但无怨无悔,因为该项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实践中其所做的结论对纪检、刑事案件的办理也发挥了重要依据作用,所以退休前给一同行的留言是“看似边缘一工作,深入其中趣味多”,既是鼓励别人,也是勉励自己,也算是自己对价格认定工作一个新的认识吧。

二、价格认定工作怎么做?怎么做好做精?

记得过去我的一位领导说过,做工作如果只会说不会做是假把式,只会做不会说是真把式,又会说又会做才是全把式。我作为做价格认定工作多年的老把式应该努力把自己锻造成为会说会做的全把式。原来自己写过一篇小文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价格认定人员》,文中说合格的价格认定人员要理得顺,说得清,想得透,做得好。所谓“理得顺”,就是要了解价格认定工作的前世今生,熟悉或了解涉及价格认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政策的层面上知道这些政策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解决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由价格主管部门做,价格认定人员该做什么?所谓“说得清”是指价格认定人员要对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评估、价格鉴证的理论方法进行系统学习,对认定标的的相关知识进行详细了解。因为价格认定的很多理论方法脱胎于传统的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等,但又有很多不同,侧重点不同、风险不同,增加了一些涉纪、涉案、涉税价格认定独有的内容,对各种评估理论方法熟悉了,才能说得清,道得明,才能在工作中举一反三、灵活运用,也才能让纪检、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信服我们是专业技术人员而不是行政干部,从而采信我们的结论书,成为办案的重要依据。所谓“想得透”是指我们在结论书出具之前,对我们要认定的内容要进行各方面的调查和测算,对调查所得大量数据怎么取舍,对结论书的使用和产生的后果以及我们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判。结论书虽然是薄薄的几页,但后面的卷宗和调查测算的资料却凝聚了认定人员大量的心血,用“工作深入,结果浅出”来形容价格认定恰如其分。所谓“写得好”是指撰写《价格认定结论书》要符合《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规定,价格认定结论书,是价格认定机构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的反映价格认定过程及价格认定结论的行政性文书。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描述价格认定事项,说明价格认定依据、过程、方法,阐明价格认定结论以及价格认定限定条件,列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并根据需要附必要的价格认定明细表。”注意规范中对价格认定结论书的定位是“行政性文书”,既然是行政性文书,必然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价格认定结论书是一种指向性非常明确的专业性和职业性的报告文体,和行政性公文有一定联系又有一定的差异,要求格式统一、表述清楚、层次清晰、文字规范简洁、用词准确、文面清洁,语言表达通俗易懂,前后符合逻辑规律。一份高质量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一定是能让非专业人士能看懂,愿意认真阅读并信服的结论书,大量的市场调查情况和公式计算、测算等不反映在结论书上,而是在工作底稿中。

三、从事多年价格认定工作的收获

有人说树挪死、人挪活,有的人十几年或几十年岗位不停轮换,职务或职级也不停的升迁,当然也是一种收获。我从事一线价格认定工作20 多年,未轮岗换岗,但我不失落,相反觉得收获满满,内心很充实,因为价格认定工作会让你有常干常新的感觉,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千奇百怪,见到的标的各种各样,房屋、珠宝黄金首饰、红木家具、名人字画、烟酒茶、假冒伪劣商品、毁坏商品、无形资产等等,对各种性质的案件和各种不同种类标的,你必须花时间花精力去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必须进行详细勘验和市场调查,工作中能让你学到各领域的知识,法律层面、经济层面、技术层面的知识都会涉猎。在撰写结论书确定一个结论时,你还得寻找各种支撑的依据,法律层面、政策层面、调查数据层面都需要考虑到。时时树立风险意识,结论出具前还需站在当事人或律师的角度寻找自己结论书的漏洞或不足,及时加以修改补正。这种思维方式、处理解决问题方法对一个人从事其他工作或平时生活不也是有非常好的借鉴作用吗?

过去看到几句心灵鸡汤,说一件事重复做你就是行家,用心做,你就是专家,用心用情做,你就是赢家。价格认定工作很平凡、很普通,放在发展改革大系统里很不起眼,但如果我们用心、用情去坚守、去体会、去学习、去研究,一定会找到它的价值意义所在,仍然可以找到成就感。仍然可以成为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