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采矿刑事案件价格认定的技术思路探讨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案情介绍

本案嫌涉的非法采矿案件由国家环保督查组巡视发现,指定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办理和上报案件处理情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我们提出咨询协助,我们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并交换意见,初步确定工作方案。

后因国土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办过程中正式向我们提出价格认定协助。根据《价格认定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了此案的价格认定工作,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确定工作方案。共计认定涉案金额为1166.67万元,并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予以结案。

价格认定过程

一是加强沟通。本案件最先由国土部门提出,后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性质由原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提出机关发生变化,最终以公安机关出具的《价格认定协助书》为准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虽然提出机关发生变生,但由于案件较复杂专业性强侦办时间长,而且价格认定基准日为历史时期的价格。为了后续工作便利,我们与提出机关、国土部门保持多方联系和紧密沟通,为后具体开展认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由于是首次办理此类案件,工作人员熟悉案情后,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政策和专业资料,了解本案中价格认定标的的性质、特点、用途等知识,同时查阅办理此类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资料,理清工作思路。

三是确定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价格内涵即确定建筑用白云岩矿石的开采均价本案件认定标的为白云岩矿石,是指开采后未经再次碎石加工的毛石。该毛石经再次碎石加工后搅拌形成混凝土用于建筑行业原料。二是明确调查方向。对区域内具备资质的合法开采企业进行调查,获取毛石价格。三是明确认定适用方法。根据标的所处环节,采用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来计算均价,弄清容积与质量的关系。四是规范工作程序。开展认定的查验环节、市场调查环节等均要求提出机关和国土部门共同参与,以保证工作客观公正。由于涉案金额重大,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审议。最终,价格认定机构根据提出机关和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作出符合实际的认定结论。

、难点思考

一是价格认定标的内涵的确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与提出机关和国土部门多次协商后,确定价格认定标的为未经再次加工的白云岩矿石(毛石)的价格。

二是明确价格认定基准时段。由于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且周期长,提出机关侦办时间较长。根据提出机关侦办的情况,确定价格认定基准时段为历年某时间段内。后经市场调查,在此期间内价格存在波动情况,综合上述因素确定价格认定标的和价格内涵为白云岩矿石(毛石)在基准时段内的开采均价,并在提出机关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和《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中加以明确。

三是明确非法开采量与质量的关系。通过调查具备资质的开采企业的开采价格和该行业情况了解得知,矿石价格按吨/元为计算标准进行结算。根据此情况,我们与提出机关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情况后,提出机关联系国土部门,并向我们提供了××地质调查专业机构出据的《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报告》和《测绘报告》,专业科学计算出容积与质量之间的关系,确定了非法开采矿石的储量和质量(吨)。

四是出具《关于灭失(损毁)标的的说明》。由于被开采矿石已无法追回,根据价格认定工作程序要求,提出机关出具说明,明确资料清单中所列物品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状态等可作为价格认定部门开展价格认定的依据。

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结论书附后明确本结论是以矿石开采均价计算得出,不考虑其他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要求,矿产品的价值除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外,还可以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这里主要说明,不考虑基准时间段价格波动等其它可能影响到价格的因素;同时本结论的运用,在司法工作中还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至今此案已结案,犯罪嫌疑人也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本次办理的涉嫌非法采矿案件为我市价格认定机构首次遇见,办理期间受机构改革岗位调整等因素影响。在仅有2名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完成了对本案件的价格认定工作。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克服困难积极与提出方多次沟通协商,相互支持,最终以扎实的工作完成了本次价格认定,并得到提出方的充分认可。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