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合拳”化解“大矛盾”——基于苏州价格争议纠纷调处经验的多元解纷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没想到3天就能把久商未决的烦心事给解决了,给你们点赞!”这是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起的争议纠纷后,当事人王某发自肺腑的称赞。

当事人王某在苏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汽车出现诸多问题,经多次维修后仍未能全部解决,王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款退车。案件所涉的金额不大,但为查清案件事实提起产品质量鉴定的鉴定费用却远高于争议金额,且新能源汽车领域缺乏对电池电芯检测统一、客观、公正的标准。出于服务保障新兴产业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考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组织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市价格认定局、苏州工业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方案,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从受理到调解成功仅花费三天时间,且调解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极大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发挥专家团各自专业领域的特长和优势,运用“情、理、法”巧妙调解,快速高效地解决涉新能源汽车的争议纠纷,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度和深度,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全国法院司法技术优秀案例成果一等奖。

苏州市价格认定局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成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模式,逐步建立起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相互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规范可行的工作规程,制定高效有序的调解流程,打造分工协作的调解队伍,培育全国首个价格争议类型化多元化解实验基地。

在价格争议多元化解实践中,苏州市推行“价格认定局+法官”调解模式,调解过程中让法官充分释明法律法规,专业调解员则发挥各领域的专业优势,提供调解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与法官形成知识互补,通过整合资源,提升调解效果,促成争议纠纷的高效化解。据统计数据,2018年以来,法院共委派苏州市价格认定局案件2725件,调解成功2507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2%,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诉讼成本和社会成本,较好地实现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通过司法能动“小切口”,助力诉源治理“大文章”,让当事人感受法治力量,传递司法温度。

近年来,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属性,苏州市及时适应纠纷解决理念,尝试更多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丰富和发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先行先试矛盾多元化解新路径。2023年3月,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及苏州工业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订汽车消费维权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以“组合拳”化解“大矛盾”,通过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特长和优势,寻找利益平衡点,优质高效地解决涉汽车三包争议纠纷,为“个性化”多元解纷作出有益的探索,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

  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9月苏州法院着力构建“司法技术N+1+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聘任多个类别的专家库首批专家与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集聚质量行业协会、行业检测部门、科研院所等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互动机制。苏州市各级价格认定系统共13名同志受聘为苏州法院价格类咨询专家库首批专家,为价格争议纠纷类矛盾化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更好地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更大的作用。